学校OA平台是智慧校园和高效办公的有效载体,校属各单位及全校教职工在发布文件、公告、通知、请示、请假、报销、申请、维修等能使用OA系统的情况下,优先使用OA系统。规定如下:
一、单位使用
1、单位发布文件、公告、通知等,除了“提醒”外,一般不再qq和微信等群中发布。
2、行文规范,注明有效阅读时间,准确、全面勾选好阅读人。
3、发布单位及时查看阅读信息,确保阅读人在有效时间阅文。
4、单位指定专人兼管OA系统,负责发文、上传信息、指导本单位职工掌握请假、报销和维修程序、督促本单位职工及时阅文。
5、单位指派人员出差等,需要公费报销的,单位领导要求当事人在请假的同时填写所需经费申请,相关领导批准后,方可出差。
6、部门采购、工作业务需要经费的,经办人需提前在OA系统中申请,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7、单位或个人草拟文件、请示等不再使用纸质形式,一律使用OA系统中“内部邮件”传递。
8、单位首次使用信息发布或开学前两周信息发布,信息发布单位,在信息有效结束前2小时前,在校办qq群(群号:376085992)发送提醒信息。两周后或单位第二次使用信息不再提醒。
二、个人使用
9、学校职工必须在手机上安装学校OA系统,手机换号,要及时告诉校办公室变更系统设置,达到适时使用的目的。
10、教职工在信息有效期内查看信息。
11、职工请假(包括探亲假)、出差、报销、需要书面申请和请示的,都在OA系统中办理。2020年6月1日起,未在OA系统中申请的探亲假,费用不予报销。
12、出差、采购等需要费用的,需先在OA系统中先申请经费,合同、发票等完成后,在学校财务人员指导下,再在OA系统中续填报销手续。
三、考核要求
13、需要批示文件和答复请示的人员,接到信息后,要在24小时内给予批示或答复。超过24小时,扣责任人员1分,并承担因信息传递延迟所造成责任。
14、按照谁发布信息谁负责的原则,施行“双负责”制。在信息阅读有效期后,有1人未阅读,扣当事人1分,扣发布单位1分;3人或3人以上未阅读,扣发布单位2分。
15、报销费用未在OA系统,扣经办人1分,扣经办人所在单位1分。
16、需要书面请示、沟通的,未在OA系统中呈现的,出现未及时办理、未答复等结果,由发起人承担。
17、所扣分数为文明单位考核分,其它未尽事宜由校办负责解释。
18、本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2020年5月1起执行。
请各位干部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!意见或建议通过OA系统内部邮件在4月16日17:00以前反馈给学校领导或办公室。
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
2020年4月10日